第二百二十八章 股东会(1 / 2)

秦正国赶到,宋援朝的几个小伙伴们全齐了,这次是所有人聚齐的第一次见面,分别了这么久再见大家心里都很高兴。

当天晚上宋援朝做东,特意去了欧爱民那边好好吃了一顿生猛海鲜,这顿海鲜吃的大伙都赞叹不已,海鲜新鲜暂且不说,个头也远不是后世能比的,光是一斤多重的海蟹一人一个,还有鲍鱼、石斑、大黄鱼林林种种,就着酒水吃的是畅快淋漓。

这顿饭欧爱民原本说要请,但宋援朝依旧坚持付了钱,只不过在欧爱民的坚持下只收了个成本费而已。

吃晚海鲜大餐,大家好好休息了一晚上,等到第二天也就是八月二十四日这天,吃完早饭后,齐聚在二楼的会议室里。

盛华公司,这个公司最初只是宋援朝提议成立的一家公司名称,但在当时成立公司是根本不可能的,所谓的公司也仅仅只是在纸面上,由宋援朝、李大琪、秦正国和顾杰四个人签署了一份私下的协议,把这件事给确定了下来。

但在如今,盛华公司已经是实实在在的了,秦正国去了香江后正式完成了公司的注册,并且因为应彩霞的加入,公司的股东也由原来的四人增加到了五人,相互之间的股份也进行了调整。

目前香江盛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由最初宋援朝占55%,其余三人各占15%进行了改变,正式注册后的香江盛华公司股份宋援朝55%的股权调整为45%,李大琪和顾杰的股份由15%调整为12%,应彩霞的股份比例为10%,剩余的21%为秦正国拥有。

这样的股份分配比例虽然从表面看是宋援朝失去了绝对控股权,但他并没有在乎这些,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同时也考虑到了秦正国和应彩霞的因素,从而得到了大家的同意。

毕竟秦正国一个人在香江,他作为香江盛华的实际负责人由原来的股份比例增加是理所当然的,也属于管理股的部分。至于应彩霞,原本宋援朝是打算给她的比例同李大琪、顾杰相等,但却被应彩霞拒绝了。

在应彩霞看来,自己作为一个后来者,眼下的生活已比原来好了不知道多少,而宋援朝却还要给她股份,这让应彩霞很是意外,她觉得自己完全不能和李大琪、顾杰他们比,这个股份不应该拿。

但最终应彩霞还是被宋援朝给说服了,一来应彩霞不是外人,她是宋援朝、林燕和秦正国的知青战友,多年在一起的经历相互之间早就比亲人还亲了,而且让应彩霞来羊城也是宋援朝的决定,在秦正国去了香江后,羊城这边除去顾杰外,应彩霞同样挑起了很重的担子,在创业初始,对于自己的伙伴宋援朝可不会像资本家那样斤斤计较,无论于私欲公,这个股份必须得给。

拧不过宋援朝还有秦正国等人的好意,最终应彩霞勉强接受了这个股份,但她死活不肯接受和李大琪、顾杰两人相同的比例,最后在大家劝说下才接受了这10%。

宋援朝坐在正位,他的左手边坐着的是林燕,林燕不是什么外人,她虽然不是盛华公司的内部人员,可她却是宋援朝的未婚妻,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老板娘”。

对于宋援朝的生意,林燕之前倒是知晓一二,但最初她是反对宋援朝做生意的,道理很简单因为当时一提到做生意着三个字,人们想到的就是“投机倒把”,这是一个贬义词。

而且林道远之前也和宋援朝约法三章,和他约定在学校时期不要亲自去做生意,以免惹出麻烦。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风气逐渐开放,就连国家也开始鼓励个体经济和农村的承包责任制,短短一年的时间许多观念得到了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林燕对于宋援朝的生意已没有了最初的担忧和反感。

再加上宋援朝一直没有亲力亲为,无论是沪海的张勇还是燕京的罗阳,又或者羊城和香江这边,许多工作都是由别人出面并且操作,宋援朝就像是一个躲在幕后的大boss,看似没有直接插手,也没有违背和林道远的承诺,但这一切都和他脱离不了关系。

此外,林燕的毕业在即,她毕业后的去向基本也已经确定了,作为恢复高考后京师大学经济系的第一届毕业生,林燕对于商业方面也逐步有了浓厚兴趣,这一次和宋援朝来羊城除了宋援朝他们的原因外,还有鹏城特区建立的原因。

人的观念是会改变的,林燕就在逐步改变原来的观念,从最初的抗拒、警惕到如今的好奇和兴趣,所以当她得知宋援朝他们这一次会召开一个正式的盛华公司股东会的时候,林燕就提出了要参与其中的要求并得到了宋援朝的同意。

今天的林燕不是作为老板娘的身份参加的,也不是作为他们这些盛华公司股东的朋友列席,她担任的角色是会议记录员,主要工作就是记录今天会议的内容。

所以现在的林燕在宋援朝左手边正襟危坐,手里拿了笔记本和钢笔,在笔记本上郑重其事写上了:“1980年8月24日,盛华公司羊城全体股东会议记录”这几个字。

其余人围着宋援朝坐着,显得有些仪式感,屋里的气氛随之也有些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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