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兄弟,兄弟 第四十四章 狂追猛逃(1 / 2)

曙光初现,东方出现鱼肚白的时候,张弃开始了他在万丈山中的第一场战斗。

其实,是第一次逃跑。

连滚带爬,没跑两步却发现腿上分外沉重;回头一看,却是灰狼咬住了他的鞋子。

连忙用力一蹬,甩掉鞋子,赤着脚踩下去,登时一阵剧痛传来:原来他在流浪时光着脚走路是家常便饭,但自从与陈勿离做了那笔“生意”之后,便多时没有这样干过了。此时一脚踏下,荆刺、碎石、土疙瘩,全往他脚底板上招呼,直痛得他跳起来足有三丈高!

却不料那灰狼正好扑过来,他这一跳,便跳到了灰狼的头顶上。

原来灰狼并不高大,只和大些的土狗差不多。他这一脚踩去,虽脚底板又被灰狼的毛扎得火辣辣地,像是被万千钢针扎中一般,却也踩得那灰狼一阵头晕,似乎一时没搞清楚状况。

但灰狼反应也十分敏捷,只刹那间就恢复过来,瞪着一双绿豆大的眼睛,趁着张弃刚刚落地,正捧着一条腿蹦跳,它猛地往前一拱,便将张弃一头撞得往后倒去;它低低咆哮着,一双后腿强劲地蹬起,喷着腥臭寒气的巨嘴便咬向了张弃的脖子!

这正是灰狼的得意秘技。它虽不像高阶妖兽那样会妖术,但就凭着这一招,在这片柒树林里,便独占了一大块地盘。当然,柒树林地处万丈山边缘,本就没什么高阶妖兽。

但死亡降临到头顶的时候,张弃反而从刚才的慌乱里恢复了过来。

大脑一片清明,脑海里又出现了那个奇特的图案,那个能够画出火焰的图案。

不过张弃已经不是伸出右手食指在空气中画图,随着他对《指掌江山》、《仙灵遗解》等秘笈理解上的加深,他已经想到了另一种方法:伸出右手,捏出一个奇异的印诀。

这印诀最早是在《无用之书·仙之悖》之中看到的,据说叫做“火之印”。

印诀初现,身前空气便是一阵燥热,其他属性的天地灵气都纷纷而去,只留下了火属性。

灰狼正扑到张弃身前,尖利的牙齿离张弃的脖子还有三寸,忽然“嗷”地一声缩了回去:在它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团拇指大的火焰,淡红色,不甚炽热,却让它感到了本能的畏惧!

狼族本就怕火,何况张弃这团火,并不是自然界的普通之火。

灰狼本能地就往后退,却见张弃忽然一招手,那火焰竟在他手上化作一层淡淡的红芒。他一掌捺来,那速度比之往常竟快了足有两三倍,力量也似有了成倍的增长!

灰狼还没反应过来,那一掌已捺在它胸前,在它柔顺的皮毛上留下了一个焦黑的掌印!

“嗷!”灰狼惨叫着,喷出一大篷鲜血;血珠飞溅间,竟夹杂着几块内脏的碎片!

这一掌不但烧焦了它的皮毛,破坏了它的经脉,甚至击碎了它的脏腑!

眼看着灰狼满眼不甘地倒下去,张弃收回手掌,放在眼前,也愣住了。

他原本猜测,自己就算修炼了“第一仙术”,但毕竟昨天才凝结丹田,恐怕最多也只是七品炼肤境武士而已。修炼之路还长,他有足够的耐心,能慢慢练下去,直至晋升修士。

然而刚才这一掌,却远不止七品炼肤境的威力:只说那层淡淡的红芒,那分明就是罡气!

只修炼了一天,居然就能施展出堪比气丹境的罡气,这,这难道是俺在做梦么?

但摆在面前的那灰狼尸体,却明白无误地告诉他,这不是在做梦,这是真的!

他猛一下跳起来:“太好了,太好了,在万丈山里,我再也不是毫无战斗力的菜鸟了!嗯,这一掌如此厉害,我得好生修炼!对了,还得给它起个名字。干脆就叫‘火罡’吧!”

既然杀死了灰狼,就得处理战利品。灰狼的皮毛、牙齿、喉腺、爪子,都是上好的妖兽材料,在二阶妖兽之中算是较好的了。这一匹灰狼的全身材料,足以卖上几十两银子呢。

没有尖刀,便拿起倚在石头上的长枪,用枪头笨拙地切割着灰狼的皮——话说他也是惭愧,刚才忙中出错,竟忘了自己还有一杆长枪,居然赤手空拳地对付一匹灰狼!

张弃暗暗自嘲着,麻利地把灰狼身上的材料一样样切割下来,又挑选它臂膀上的腱子肉割了几大块,也丢进无弃戒中一个角落。反正无弃戒中空间很大,有三丈见方,一丈高,这么大的空间不用白不用。再说灰狼的肉质还是很鲜美的,正好当作食物。

一切处理就绪,剩下的狼肉便扔在林子里,也算便宜了周围的妖兽了。

正哼着歌站起来,提着长枪顺着林间道路往前走,张弃猛地一拍脑袋:糟了,大意了!

林间妖兽最喜欢什么?当然是鲜肉了,不管这块肉是它的天敌的,还是它的同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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